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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欢喜,一阵忧。——纪念在MIC的日子。
20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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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awac.blogbus.com/logs/28680505.html
一、尘埃落定
来深圳后,加入了madeinchina.com刚成立的深圳分公司,我们是一个全新的团队,在我在过的团队中,MIC这次经历的团队,是我见过最好的。每个人都非常积极,尽心尽力的做事,工作。随着公司确立的“简单”、“执着”的公司文化,团队中充满着真诚。
四个月的时间,公司风风火火的办起来,但市场业绩反响不尽人意,如今已基本上进入尾声,也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
特发此文留个纪念!
二、网络上散布的一些相关“绯闻”:
1、 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7808459.html
“成立4个月就解散 慧聪网关闭分公司引"欠薪"风波”——广州日报
这篇报道写得挺中肯的,基本反应实情
2、http://blog.chinabyte.com/437/fanggege/23437.shtml
“郭凡生的madeinchina看起来很美。”
其中的一则评论:
“我刚从Madeinchina离开,我知道整个情况,也知道慧聪跟CEO郑民的私情,很多时候这就是资本运作,现在一直在给员工说要给期权,要给什么什么的,我做战略运营这么久了,能够不清楚这个是一套画大饼的伎俩吗?我不懂难道各位真的都不知道吗?只有CEO一个人不知道,所有的人都知道,太搞笑了=======幸亏走得快!
您的文章当中提到了域名是谁的谁的,我能够明确的告知,这一切都是IDG在操盘,三者都有份,只是找了个不懂管理的白痴,成天给员工画大饼演戏的人!所以IDG急了,本人预计不要过多久,IDG会另外有动作的!”3、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2026154.html?fr=qrl
“MadeInChina.com与慧聪网什么关系?”
4、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1358678-1-1.html
关于拖欠员工工资已经是实情,感觉这件事与整个公司面临倒闭的事情的对比之一似乎没有多少吸引力。我七月份的工资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着落,之前也找过CEO沟通,之后是北京的是另一位同事代回信,没有正面回答问题。
不过,现在想想,估计CEO郑民也是受害者之一,从CEO到最下面我们SALES都是受害者。
也正如有评论者说,也许一切都是第三方投资IDG在操盘,因为投资结果收益不大,已经撤资。留下一个这样的摊子,留下我们中国的打工者自己在折腾,怎么死都还不清楚。……能怨谁呢?
希望在MIC经历这次事件的所有同仁,我们能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走好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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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我之前与公司总部的邮件沟通记录
第一封:
Michael,您好。
我是深圳分公司已离职的正式员工:廖星云。据了解今天任在职的员工都收到补发工资,而我们离职人员
均未收到,也未收到任何解释和通知。本来公司资金困难我们大家都理解,毕竟大家在一起战斗过,但约定好
7.25补发的,而现在我们都没有收到。在下有些不解,望速予答复。谢谢!2008年7月25日 下午10:2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封:
郑民,您好。
上一封邮件已经发出几天,相信你已经过目。不回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人您忙,在下可以理解。
不过事归事,我不针对你,经济方面的事情对于员工来说,就是公司与员工的事情,并不针对谁。我没
有找过深MIC的任何领导人,第一封邮件是给你的,第二封邮件也就是这封也是给你的。不过看来这件
事,连你都解决不了。既然协商无效,为保护我个人的利益和广大客户群体的利益,那我下面将要采取
的行动希望能够得到郑民您的理解。
1、《Madeinchina.com慧聪网十大罪状——内部员工揭露》类似的文章,将在近期陆续在国内外各大
外贸、商务、电子商务业界等论坛讨论版发布。敬请关注。
2、待续……只要偶们有空,时不时玩一玩还是可以的。放心文章内容揭露的一定是有事实依据的,不会
有造假成份。谢谢!
——廖星云2008年7月29日 上午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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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星云:
谢谢你的来信,表明你的意图和充足的法律证据,对法人机构造成的名誉损害,公司保留按法律追诉的权益。
谢谢
于光博2008年7月29日 上午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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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封:
不好意思,原来我这样做是触犯了法律,我不打算这样做了,我不懂法,但我可以请懂法的人来处理这件事情,那我们就劳动仲裁吧!
——星云上2008年7月29日 下午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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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封:
总监:光博
光博,感谢您在此时此刻还在捍卫我曾经喜爱的公司的利益,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
法务部:柏宇
柏宇,感谢您了解此事,相信你能为公司与员工主持公道。
总裁:郑民
郑民,郑大哥,跟您就有太多话想说了,从东莞培训期间第一次见你,到后来在深
MIC您多次的光临指导与交流,您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智慧、实干、真诚、谦虚"像位带
着我们走向光明的大哥。我相信您经营MIC付出了很大很大的努力和心血,我也相信您能
依然带着MIC坚定的渡过重重难关,真正的为中国的企业带来幸福。祝愿!
您们好!
我是星云,我是在光博给我的邮件中的抄送中看到三位的EMAIL的,所以我想此事是
由您三位直接负责的吧?
这封邮件我是想再次争取与三位协商解决问题,首先我要表明几点我的态度:
一、我第一封邮件"Michael,您好。
我是深圳分公司已离职的正式员工:廖星云。据了解今天任在职的员工都收到补发工资,而我们离职人员
均未收到,也未收到任何解释和通知。本来公司资金困难我们大家都理解,毕竟大家在一起战斗过,但约定好
7.25补发的,而现在我们都没有收到。在下有些不解,望速予答复。谢谢!"
这封邮件我也是有礼在先的,没有一点冒犯的意思,我依然相信和希望公司能处理好这件事,但四天的
时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二、因此我发了第二封被光博称为"恐吓信"的邮件"郑民,您好。
上一封邮件已经发出几天,相信你已经过目。不回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人您忙,在下可以理解。
不过事归事,我不针对你,经济方面的事情对于员工来说,就是公司与员工的事情,并不针对谁。我没
有找过深MIC的任何领导人,第一封邮件是给你的,第二封邮件也就是这封也是给你的。不过看来这件
事,连你都解决不了。既然协商无效,为保护我个人的利益和广大客户群体的利益,那我下面将要采取
的行动希望能够得到郑民您的理解。
1、《Madeinchina.com慧聪网十大罪状——内部员工揭露》类似的文章,将在近期陆续在国内外各大
外贸、商务、电子商务业界等论坛讨论版发布。敬请关注。
2、待续……只要偶们有空,时不时玩一玩还是可以的。放心文章内容揭露的一定是有事实依据的,不会
有造假成份。谢谢!
——廖星云"
其实,这封邮件我还是想争取能够有协商的机会,希望郑大哥您正视这个问题。而实际上我会不会去做我
说过的事,其实我根本没那心,可没想到光博回了封下面的邮件:"
- 显示引用文字 -
你好,星云:
谢谢你的来信,表明你的意图和充足的法律证据,对法人机构造成的名誉损害,公司保留按法律追诉的权益。
谢谢
于光博"
收到这封邮件,我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有些气奋,为什么郑大哥还是不予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还请光博代笔。
如果是为了以此避嫌,那大可不必。光博在抄送上有您的邮件地址,这就证明了您能阅读到我发的邮件。而不是光博代收。
所以我给光博回了封带情绪的邮件:"不好意思,原来我这样做是触犯了法律,我不打算这样做了,我不懂法,但我可
以请懂法的人来处理这件事情,那我们就劳动仲裁吧!
——星云上。"
其实,光博 ,不知你有注意否,我在第二封邮件时就已经写明"放心文章内容揭露的一定是有事实依据的"。也就是说
从法律角度看,我发的文章是不存在损害法人机构名誉权的问题的。社会与个人都有舆论监督的权力。只要发布和交流的信息
均属实(比如: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证据是很容易收集的),是不够成法律责任的。相信这一点柏宇比我们都清楚吧?
三、所以光博、郑大哥、柏宇希望我们大家都想想,这件事情怎么解决才对大家有益,对社会有益。人无信则不立,您再强再
大,如果连自己应该履行的责任都不能实施,那以何服众?公司的第一道高压线不就是"诚信"吗? 若按公司的制度执行,那
么第一个要被开除的就是郑大哥您吧? 光博、柏宇扪心自问二位跟着郑大哥跟着这样放弃诚信留住粮食的MIC你们有安全感吗?
你们服吗? 信、粮、兵。三者的关系,如果没有了信,粮和兵还会有吗?郑大哥? 从深MIC这边的依然在职的人员情况来看,据
我的了解,这些"兵"估计也悬了。MIC辛辛苦苦花钱培养出来的一群人就这么解散了,我个人感到非常的惋惜。
从进入MIC到离开MIC,对于离开我承认是我自己动摇了。我对MIC没有任何怨恨,相反我在MIC成长了不少,学到许多经后
依然受用的营养。深MIC的团队在我看来一直以来都很棒。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努力,都想做出成绩。但今年整体B2B市场,都受到大
环境的影响,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不用回避,走在前线的我们最了解实际情况。而我跟蔡出的那一单,经事后分析纯属偶然,运气的成份
我们不是没有努力。当然我也相信坚持(不断的完善自己,不断的去适应多变的环境)一定能迎来春天。
四、最后
1、还是我们深MIC离职人员的工资问题,希望郑大哥,希望MIC迅速给予解决。比如我,我现在连饭都快吃不上了,每天自己煮
点饭,蒸个蛋加一点咸菜就这么过活着坚持着。还有据我了解有的朋友连回家的盘缠都指望着公司的补发工资等等。这些苦都不算什么,但我们不能没有信用。谢谢。
2、对于公司的负面信息公不公布的问题,我仍保留自己的意见。我针对的是公司。不是郑大哥,光博您们!谢谢。
——廖星云
2008年7月30日 上午4: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K.完了。
1、邮件中说到我将实施的行动,我均没实施。
2、法律通道我也没采取。
一方面懒,一方面法律通道处理估计很慢。而且就算处理了,公司没钱,能怎么着呢?
此次事件中,我们都是经济利益方面的受害者。
好在,这几个月认识了几位不错的朋友,在这几个月的工作经历中也学到不少东西。
发此帖纪念一下吧。
另外,我对整个事件的反应处理上,有很多地方是比较幼稚的,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不丰富。
让各位看官见笑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号,收到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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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好虚伪哦!